货款未收回,他辞退我,是否应该发我提成,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的话需要哪些证据?
各位律师,您们好
我是一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农村户口,来现单位时间为09年3月16日,签订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过后自动转正。现在试用期已过,公司要辞退我,理由是说我不服从安排(让我忘天津出差不预支差旅费,然后我就没去)
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单位多补偿一个月工资吗?另外我在职期间,签了张30多万的订单,货款未收回,他辞退我,是否应该发我提成?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的话需要哪些证据?
注: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两份劳动合同都在用人单位那呢;签订的货物合同也在用人单位那里。我手里只有一张投标时的授权书。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可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关于货款提成,应按照你和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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