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求出示相关文件,他们又说没有,反正不交钱,他们就不同意我们造房,现在还在僵持,怎么办啊?
你好,季秋律师:
我户于2007年3月5日响应乡、村两级组织的号召拆除了房屋,至今仍未获得拆迁费,我们曾多次向村委索要拆迁费,未能如愿。
拆除房屋至今,我和我的家人一直在外租住房屋,未能得到妥善安置。在此期间,我户曾经几度想在原址上建造房屋,一直未能获得村委的批准!村委书记说:“要想建房,就必须先缴纳‘门前设施费’15000/间。”也就是我户必须要缴纳30000,才能建造房屋。我们要求出示相关文件,他们又说没有!反正不交钱,他们就不同意我们造房!现在还在僵持,怎么办啊?
你好建议与上一级政府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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