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没有上到那么多时间,在他的算法中还要减去法定假日的上班时间,这样的算法对嘛,这样合法吗?
你好,易明勇律师:
公司要和我终止合同了,但是我提出我的工作时间超出了,劳动法规定的时间。
我的上班时间是:2个中班(6小时20分)2个早班(8小时)2个夜班(10小时10分)2个休息这样循环的。(不管是不是法定假日)
我认为我的工作时间多出了国家规定,但是公司是这样解释的:我的工作小时一年一年的计算的,一年我应该要上2000个小时的班,按他的算法,我还没有上到那么多时间。在他的算法中还要减去法定假日的上班时间,这样的算法对嘛?这样合法吗?
公司算法不对,工作时间以周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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