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毕竟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啊,男方签合同时女方已经向其要房了,但他还是租给问你了,该怎么办啊?
各位律师:
我们与二房东(与一房东已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租住了一间房屋,但现在房屋所有权人带着房产证来让我们搬走,请问我们应该搬吗?
房屋所有权人(女方)与一房东是离婚不久的夫妻,二者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租金(但未约定期限)归男方所有,其它权利均归女方。现在我们与二房东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才住几个月,请问我们应该像女方要求那样搬走吗?
现在一房东(男方)是让我们继续住的,说不要理女方,要房子的话让女方起诉去,但现在危及到我们的权利了,请问该怎么办啊?我们可否依男方表见代理而继续租住呢?因为这毕竟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啊,男方签合同时女方已经向其要房了,但他还是租给问你了,该怎么办啊?谢谢
太原李律师:13623416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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