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决定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公司是否该赔偿我的损失,他们这种作为是否成为诽谤啊?
易明勇律师,
你好!
我是在成都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两年的员工。今天突然别公司召回,说解除合同关系。今年2月份我与公司签订两年的合同期。合同到期为2011年3月。公司今天说要解聘我,我要他们拿出解聘我的理由,公司的老总说,他是听到别人说我在工作中受贿,我觉得很冤枉。他们也拿不出证据,就要我离职,公司的决定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公司是否该赔偿我的损失,他们这种作为是否成为诽谤啊,请问我该怎么出来。现在的公司是不能呆了。
不构成诽谤,公司在你没有重大的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下不能解聘你,需要按每年支付一月的经济补偿金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