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被派往处理财务至今,请问我能向公司提出适当的经济补偿吗?
各位律师:
就是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申请,我认为没这个必要,但我想请教法律专业人士的指点,我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另外,我从2002年5月公司到南京六合开发房地产,就被派往处理财务至今,请问我能向公司提出适当的经济补偿吗?
应有公司作出续签还是不再续签的承诺,不续签的属于解雇,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各位律师:
就是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申请,我认为没这个必要,但我想请教法律专业人士的指点,我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另外,我从2002年5月公司到南京六合开发房地产,就被派往处理财务至今,请问我能向公司提出适当的经济补偿吗?
应有公司作出续签还是不再续签的承诺,不续签的属于解雇,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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