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这种情况,他们还有资格吃低保吗,难道低保户没有时间限制吗,低保最高能吃几年?
我被一低保户打伤了,派出所称无第三人看到,没有证据不给立案,但其建议打民事官司获赔比较好些,因派出所有我们双方的笔录,对方不承认把我打伤,但是承认我们两是一起从楼梯上滚下来的,我家在二楼,它家在一楼,它是擅自闯进我家的(因家中开门透气,并非我开门让它进来的)。另外,从去年12月份开始,它曾多次上门滋事(踹门、砸门等),每次我都报警了,警察一来,她就从她家的后门逃了,派出所也去过好多次。请问,(她家是低保户)我能得到赔偿吗?怎样才能最大限度的得到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我想再问个问题,我听街道治安主任说,我们街道上有3家低保户,均是身体健康,又不工作,且均与楼上邻居闹事、打仗,请问,像这种情况,他们还有资格吃低保吗?难道低保户没有时间限制吗?低保最高能吃几年?不好意思,问了很多。谢谢各位了。
可以到到地民政局低保办投诉让详细考察是否符合低保条件。起诉人身侵权的话需要证据证明对方的加害行为比如寻找证人作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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