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我就无缘无故的成冤大头了,没有一点可申诉的内容了吗,妇女就一定点责任都没有吗?
你好,季秋律师:
现在交警在事发20天后对现场重新复原,又以路权作为判定责任的准则。(该十字路口过往车辆频繁无交通指示灯每天也无人指挥现场交通)如果按这个准则来定的话那我不要得负全责吗?但实际上我的车已经过了路口,妇女自行车的前轮撞在我的后车轮上,而且当时并没有跌倒是站立的。现在妇女拿个医院诊断书给交警,(在事发事情处理完交警及双方当事人都撤离后自己自行去医院检查的),我对交警提出对诊断书的真实性表示怀疑,但交警答复:真假不关我的事,我只看到人家拿来诊断书。你自己怀疑自己去查。我现在应该怎么办?难道我就无缘无故的成冤大头了。没有一点可申诉的内容了吗?妇女就一定点责任都没有吗?烦啊!快给点帮助
你好建议委托当地律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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