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里是否有规定,另请问进厂三年辞职是否能找公司补偿,如有补助请问怎么向公司说补的理由?
你好,邹良城律师:
你好!请问我2006年2月份进公司到2008年11月份公司才给买保险,现在想辞职是否能让公司给予2008年11月份之前的保险补助金,公司有没有明确认规定进厂须给员工买保险,在劳动合同里是否有规定,另请问进厂三年辞职是否能找公司补偿。如有补助请问怎么向公司说补的理由,盼回复谢谢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为职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此为公司的法定义务。但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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