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有机会获得该房产一半吗,如果没可能,女方最多能获得多少?
你好,吴仁云律师:
婚前我购买房产,办理了按揭,并获得房产证,是我一个人的名字。婚后继续供楼。
现因性格不合,协议离婚未果,于是我进行了第一次起诉离婚。结果速裁法庭不允许离婚。
正准备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却先起诉了。
诉状声称婚前购买房产时,女方也有份出资,只是以我个人名义购买(注:谎言),以此要求分一半房产。
现在情况是,我保管着房产证,女方偷走了按揭合同和购房发票,以及装修花费的收据,这些全部是我个人签字。没有任何字据表明是双方婚前共同出资。
请问,女方有机会获得该房产一半吗?如果没可能,女方最多能获得多少?
谢谢!
对方可以要求婚后共同付款部分房产价值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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