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不想设定上限,请问律师有何办法,我想知道是否有什么相关的法律依据?
当前和对方谈判技术转让协议,就技术缺陷导致我损失的赔偿部分,对方坚持要求设定上限,如果这样,可能存在赔偿金无法弥补我因该技术缺陷导致的损失(包括人身损害相关赔偿、有关部门的罚款、承担对第三人的违约责任等),所以我不想设定上限,请问律师有何办法?我想知道是否有什么相关的法律依据?
位律师回复即便设定上限,如果真的发生较大损失导致明显超过约定上限,也是有机会按照实际损失进行主张的。另外,建议委托律师对你们的协议进行审核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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