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被扣工资吗,公司还说可以拿我离岗这些天做文章,给我作开除的处分,您觉得合理吗?
汪律师,您好:我在一家公司上班,试用期通过,但公司一直没有给我定岗,而且工资也一直按照试用期的标准发的。而且2月份的工资只发了80%,说是春节多放了一个星期左右的假。3月份的工资无故只发给我90%。我要辞职,公司一直没有批,还扣我4月份的工资不发。我是交了辞职报告,但当时公司最高的老总出差不在,至今拖着一直没有批。我交了报告就离开了。请问:我应该被扣工资吗?公司还说可以拿我离岗这些天做文章,给我作开除的处分。您觉得合理吗?公司说我虽然过了试用期但还在见习期,所以公司才那样做的。
期待您的帮助!谢谢
公司的做法违《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最长是六个月,而且这还要以公司要与你签定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为限。在你试用期满后,公司就应该按全额发放工资。如果公司不是全额发放工资,你可以随时向公司辞职,且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扣工资也没有法律依据的,设置见习期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现在你可以要求公司补齐你的工资,并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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