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7年,就说给我们7000元,我的工资是3000元一月,请问7000元的经济补偿合理吗?
您好,胡小武律师:
请问我是从深圳横岗搬到东莞樟木头,又从2002年从樟木头搬到辽步做到现在,现在又要搬到南海那边,我们不去了,请问有补尝吗?就是去年的时候签了一次劳动合同,之前什么都没有签,问题是我们老板不承认我们在樟木头的工龄,按我们现在在辽步的工龄来计算,按这样计算我们只有7年的工龄,我们大部分都是从樟木头搬过来的老员工,在那边我们有6年的工龄。再说我们老板说现在只给一年一个月1000元的经济补偿,在这里7年,就说给我们7000元。我的工资是3000元一月。请问7000元的经济补偿合理吗?
不合理,可以申请仲裁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