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标准按98年技能工资和岗位工资之和计算,奖金和补贴不计入工资范畴,请问这样补偿合法吗?
你好,韩念壮律师:
我是九江化纤厂职工,1998年发生工伤,鉴定为10级。现我厂今年改制,对工伤人员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分三块补偿,总共为本人的23个月工资,按本人98年的工资兑现。我厂的个人工资组成为: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各种补贴和奖金。现在我厂补偿的标准为23个月工资,工资标准按98年技能工资和岗位工资之和计算,奖金和补贴不计入工资范畴,请问这样补偿合法吗?
最好找当地律师帮你计算一下,看是少还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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