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第1张

你好,魏增明律师:
情况:
我公司(甲)将我所在的部门D整体卖给另一家公司(乙),乙公司是新成立股份公司,由另两家公司各控股50%,但我公司不占其股份。小道传言6月底二季度结束后就要变卖部门D。公司分外包,外服,在职员工(不固定和有固定合同)。目前工会在和员工沟通,HR没有发布任何官方信息。
问题:
1-公司变卖部门算不算合同违约?
2-员工最坏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应该注意什么
(可以按照2007年5月签合同4年到2011年5月的在职老员工(累计到2009年6月工龄8年)举例。
希望专家给与我们老百姓指引和帮助,雪中送碳!
万分感谢了!仅代表部门40个员工谢谢您!
小明(名字为化名)

位律师回复

公司分立\合并法律并不禁止 员工可整体进入新公司 不同意进入的话 由原单位给予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每工作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 给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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