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没有过户,房主还不想交,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所要回定金并要求房主进行赔偿吗?
你好,何乃民律师:
你好,先交了2万定金后发现房主欠了1万5的物业和取暖,但没有过户,房主还不想交,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所要回定金并要求房主进行赔偿吗。
合同如下:
房屋所有权人(甲方):
房屋所有权代理人(甲方代理人):
购房人(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住宅出售给乙方。
二上述住宅的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伍拾壹万元整。此价格自甲方、乙方签订此协议之日起不得变更。
三乙方交给甲方购房定金贰万元整。甲方违约不出售给乙方上述住宅时,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定金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贰万元整的违约金;如乙方违约终止购房,甲方不退给乙方定金贰万元。
四双方必须在2009年6月20日前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
你好:拖欠的物业费应当由原房主承担,可以在购房款中扣除,但这不是不履行买卖合同的充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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