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我们的工作量减少为由,把我们的基本工资调到1000元,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各位律师:
我是一所私立职业学校的老师,已经在这个学校工作两年了,今年7月份我的合同到期。合同签订时,我的基本工资是1200元,但早在几个月前学校就因为学校招不到学生,并以学校已经没有招生计划,且我们的工作量减少为由,把我们的基本工资调到1000元。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变更协议内容需经双方同意,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各位律师:
我是一所私立职业学校的老师,已经在这个学校工作两年了,今年7月份我的合同到期。合同签订时,我的基本工资是1200元,但早在几个月前学校就因为学校招不到学生,并以学校已经没有招生计划,且我们的工作量减少为由,把我们的基本工资调到1000元。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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