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就发现并能确定的有5000,可是没给我们交代的里面应该还有更多,但我无法确定具体有多少?
2003年我们3人合伙,后发现其中一个做假账,他家人答应赔我我们,但是由于对赔偿的金额不能确定,他们家一直没赔,因为是朋友,他们家没给我们书面的东西,也没太死命的追,可到了07年末,他家人突然全部不承认了,说他们从没答应过要代那个做假的赔我们,吵闹到现在,律师让我去报案,可公安说他作假是03年,过了起诉年限了,可我觉得我是被他家人骗了,想告他家人,可公安又说我没证据。难道法律上有这么大的漏洞么
对于他作假的情况是这样:当时他给我了一部分帐本,我们就发现并能确定的有5000,可是没给我们交代的里面应该还有更多,但我无法确定具体有多少,因为以前关系似乎挺好,他家人拖延我们,我们也没在意,到2007年10月,他家人开始不承认答应赔我们的事了,我觉得我们时被他家人骗得,时间能是2007年吧,还有诈骗也要个人提供证据么。
收集相关证据,走民事诉讼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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