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陈仲忠律师:
我在造砖厂包砖机(负责生产),工人已经把身份证等证件交予厂里,准备办理保险,但厂里为省钱没有给员工办理,一工人不小心手受伤,目前花费8000多,刚一出事厂里没有拿一分钱,我为其垫3000。当时我与厂方签合同时说安全由我负责,但厂方没有办理保险,请问:这个责任我应付什么责任,厂方应付什么责任,我只是个自然人。谢谢。急急急!
位律师回复
如果你的厂方属于劳动关系的,应当申报工伤。被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金的,由用人单位依照条例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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