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房改之前那老头的前任老婆已经死好几年了才房改的啊,像你这么说老太太只能分一点吗?
你好,徐起儒律师:
两个二婚老人199几年登记结婚,大约2年之取得了一处楼房(该楼房前身为单位住房,后经过房改,产权归个人所有,这是结婚登记之后的事情),现在老头身体不好,想把房子全部留给他儿子,现在老头甚至连老太太的居住权都没有许诺,如果老头死了,按照法律法规,有遗嘱的情况下,老太太应该得到什么?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老太太的合法权益是什么?应该得到的是什么?房子该归谁?经由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应该怎么做?老头老太太各有儿女,如果老头死了没有遗嘱的话是不是老太太是第一继承人?但是在房改之前那老头的前任老婆已经死好几年了才房改的啊。像你这么说老太太只能分一点吗?
如果没有遗嘱,在进行夫妻共有财产析产后,老太太与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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