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派出所也在催我妹销案,现在我应当怎么做才能更好的维护我妹的合法权益?
各位律师:
我妹与她单位上一男领导发生争执,该领导拉我妹衣服要推他出门,我妹骂他无赖,他就一耳光打在我妹脸上,事发后,我妹就报警立案了,后经医院检查是耳膜穿孔,派出所也已到医院证实,我与该领导经过协商后,对赔偿事宜已经明确,而且已经签订了一份不太正规的赔偿协议,但现在该领导并未积极承担赔偿责任,我想询问下各位律师,医院的鉴定结果能否取代司法鉴定结果,现在我妹耳朵已经接近痊愈,现在再去做司法鉴定会不会影响鉴定结果导致不能作为证明当事人曾殴打我妹致伤的这一事实?而且由于当时算是私下协商解决,现在派出所也在催我妹销案,现在我应当怎么做才能更好的维护我妹的合法权益?
先要求致害人履行协议,若不成,可起诉;现在鉴定不会影响到先前的诊断证明;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可以追究致害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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