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经理竟然威逼利诱叫他签了辞职报告,把他辞了,伤人者竟然无事,还在上班,公理何在?
何律师您好:我小弟在上海的澳门街饭店打工。工作期间由于一点小事被其同事打伤,鼻子被打肿,还留了很多血。饭店经理竟然威逼利诱叫他签了辞职报告。把他辞了。伤人者竟然无事,还在上班。公理何在?
我们是弱势群体,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更不知如何讨回公道。希望给我们指一条讨回公道的路。
期待颜2009年6月2日
1、如果责任不在你弟且其没有违反规章制度,则单位无权辞退,在工作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可以申请工伤。
2、也可由警方追究加害人的责任要求赔偿。
3、直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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