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工行支付一定医药费,但工行说与其没有关系,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好,段美传律师:
您好:
我父亲从98年-2008年一直在工行肥西支行担任门卫工作,期间因为市行清退临时工,于单位结清过费用,后又返聘,并在2004年由工行肥西支行牵头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劳动合同,2005又挂靠在肥西县公安局保卫处。至今还有一个月工资未领取。父亲于2008年在上海做了肝移植手术,要求工行支付一定医药费,但工行说与其没有关系,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请指教,谢谢
你首先要弄清楚是和工行还是肥西县公安局保卫处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看看你父亲签订的有关聘用协议就清楚了。你只有找和你父亲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支付一定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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