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违法,2,如果在公司以外的地方[如:家里做公司的事情]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如何补偿?
你好,郭毅律师:
上班一个月零十一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经常加班,但是总监要求是在家做公司的事情,8小时之外不准关机,要做到随叫随到状态。上班到现在只开过一次工资[每月6日、20各一次]。目前只开了月5月6日的,按理应该还要支付5月20日的,但是到现在也没有支付。换句话说就是只支付了半个月的。公司规定是试用期3个月。每个月工资只支付百分之80。
1。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只是口头承诺,没有书面通知,是否违法?
2。如果在公司以外的地方[如:家里做公司的事情]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如何补偿?8小时之外,我想我是有权利拒绝做任何公司的事情的,但是我做了,其他同事也同样做了。
3。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是试用期合同,而解雇员工,是否有经济赔偿?如何赔偿?
4。国家法定假日强制加班一天[5月28日加班一天],是否违法,如何补偿?
不支付加班工资和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和支付加班工资。最好建议联系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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