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上施工工资是6000元月,请问我能获得哪些赔偿,时间有多长,工资标准是按哪一项套?
各位律师:
我是一名建筑工程师,我的脚在一工地施工时受伤,造成两脚趾头股折,后做了钢针内固定手术。我的档案工资约800元/月,我在单位上实际领取的工资补贴为2250元/月,我在工地上施工工资是6000元/月,请问我能获得哪些赔偿,时间有多长,工资标准是按哪一项套?(我是申请工地上的老板赔偿,不是向单位索赔)
你好,申请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可以要求工伤待遇。工资标准以你实际领取的工资计算。如果是雇工性质,要以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