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协商4000元了事,我这4000元该不该出,到底是谁的责任,类似案例怎样处理最合适?

后协商4000元了事,我这4000元该不该出,到底是谁的责任,类似案例怎样处理最合适?,第1张

你好,吴芳律师:
今天上午9:20,我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一喝酒行人突然从人行道横路。当时车速不快行人原地摔了一跤。当时没有报警,以为伤势较轻,后到医院照片讲盆腔轻微骨折。后来要了难要15000元,后协商4000元了事我这4000元该不该出到底是谁的责任,类似案例怎样处理最合适。

位律师回复

发生事故应该及时报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避免自己无故多承担责任。====希望参考建议,对你有帮助,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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