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给我一个答复,谢谢,另外注一下,叔叔出去是农民工,没有签对应的劳动合同,法律上怎么予以保护?
您好,李律师,我想向您咨询一下这个事件中我们应得的补偿。事情是这样的:
我叔叔今年外出打工,五月份在一次工作过程中眼部致伤,并导致一眼完全失明,而对方只负责了叔叔住院之间的费用,而对赔偿金则不愿意承担,只是象征性的说补贴一点(两万多),经过争论现在也只给到了五万,我觉得只有这些赔偿时不够的,但具体法律上怎么界定又不是很清楚,请你给我一个答复,谢谢。另外注一下,叔叔出去是农民工,没有签对应的劳动合同,法律上怎么予以保护?谢谢您的解答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据雇佣关系将被告直接起诉到法院,本案涉及以下赔偿项目: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费和被扶养生活费等其它合理费用。一只眼球缺失可能构成五级伤残,如果是城市标准赔偿的也太少了,至少再10万元以上。如需帮助可直接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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