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在今年6月之前起诉追讨吗,3,无法确定对方财产状况,如果对方拒不还钱,怎么办?
你好,汪竹律师:
我一个朋友在2006年前连续多次在我这借钱,累计10W左右,于2006年6月写过一张累计借钱总数的借条给我,但落款时间未写年份,只有月日。而且写了3年内还清,目前时间差不多了。请问:
1。这张借条有效吗?
2。如果借条有效,我应该在今年6月之前起诉追讨吗?
3。无法确定对方财产状况,如果对方拒不还钱,怎么办?
借条有效,既然写了3年内还清,那么诉讼时效就从2009年6月份开始计算,你最迟可从2011年6月份之前起诉要求还款。如对方拒不还款,可申请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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