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可以补缴的,请问这说法正确吗,如果不能补缴我该怎么办呢,要求赔偿的话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你好,孙继锋律师:
你好,我是一名61岁的私营企业职工,我在该企业连续工作了15年至今,企业并没有为我缴纳养老保险,上个月我提起了劳动仲裁申诉,该企业找到我说现在补缴我已经超年龄了,愿意和我协商解决,要我提出自己的要求。根据我的打听,养老保险可以延长到65岁退休,也就是说可以补缴的,请问这说法正确吗?如果不能补缴我该怎么办呢?要求赔偿的话需要注意哪些细节?谢谢!
应该可以补缴.但是社保局不一定配合.如果协商,你可以到社保局去咨询具体的退休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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