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金吗?
各位律师:
我是因交通引起的工伤,工伤鉴定为九级,浙江的工伤条例规定先进行交通赔偿,交通赔偿不足工伤待遇有工伤补足,现在我与单位终止了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第23条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工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请问现在我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金吗
河南新乡郭英律师电话13837321299解答咨询: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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