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我还有1万元在她奶奶处,怎么要回?
你好,黄建军律师:
我地妻子和我结婚4年,2006年结婚,到目前为止,她上班从没给过家里一分钱,也没给我买过任何衣服及其他什么的,和我正常分居(我有正式工作,她有很多时间,从来不赔我),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她于2008年拿了我工资卡,并将里面大概2万5千元借给了她朋友(借她朋友是她自己说的),并且我还有1万元在她奶奶处,怎么要回?(离婚是她一手造成,因为她从来不肯和我在一起,分居的事实是她一手造成),我们没有其他财产
相应的财产如果你没有证据,是很难要回的。所以,如果确定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话,建议尽快离婚,以获得自己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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