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办的卡是我的名字,密码也是原始密码,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什么办法通过法律来要回属于我自己的钱?
各位律师:
我想咨询一下,大概在2007年6月份左右的时候我老公托他朋友安排工作,他朋友说先拿10万送人情,处于好朋友的关系当时拿这10万就没写任何字据,在当年10月份我们觉得安排工作已经没指望了,就开始问他朋友要钱,我们也知道他拿走的10万根本没送人都是他自己花了,直到现在一直就拖的不给,当时办的卡是我的名字,密码也是原始密码。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什么办法通过法律来要回属于我自己的钱。
1、可以起诉,要求返还,但需有证据证明对方持卡,或把卡内的钱取走;
2、如果存款还存在,办理挂失,更改密码;
3、或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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