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就是罗书记说的我不能代母亲领这笔钱了吗,我甚至怀疑他们想黑吃这笔钱,我该怎么办?
律师,您好!
我是宜宾的,我家原住在城郊,属菜农。93年我因顶替父亲进入纸厂上班,我的户口也迁到厂里。农村就只有我母亲和3分责任地、1分自留地。我父亲于08年因病去世,母亲因受刺激精神有点不正常,于09年7月底失踪!至今未有音信。去年,我母亲的三分责任地被公家扩建马路租用,按标准土地租金为900元/年,去年年初我代母亲去领导了这笔钱,但今年4月,接到亲戚通知后,我去领钱时,被告知1、现在每年的900元租金不由生产队付了,改由社区支付。2、当我找到社区负责人罗书记时,他说,这笔钱应该由我母亲亲自来领,还说因不能确定我母亲现在是生是死,就必须到她出现的那一天才能领取。还说社区现在资金紧张什么的。
我想咨询一下,真的就是罗书记说的我不能代母亲领这笔钱了吗?我甚至怀疑他们想黑吃这笔钱,我该怎么办?
你是有权利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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