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现在已经工作两年,请问医院这样的合同规定合理吗,我们是不是真的要支付那八万元的违约金?
张律师
您好!感谢你百忙中能看我的求助信!
我是在珠海工作的,我老婆是在茂名医院里工作的。由于两地相隔较远,给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我想让我老婆过去珠海工作,但是我老婆向医院辞职时医院领导不批,说要让我老婆赔偿八万元的违约金。我老婆签的是三年的劳动合同跟十年的服务期,合同是从2007年开始的,到现在已经工作两年!请问医院这样的合同规定合理吗?我们是不是真的要支付那八万元的违约金?希望张律师能帮帮我!由衷的感谢!
致此
敬礼!
你妻子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我认为,对于要求赔偿8万元违约金的说法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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