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我们在济南没有缴纳够一年,无法获得该生育险,请问倪律师,向我这种情况,应该获得该生育险么?
我和我夫人05年开始在成都一家单位的济南办事处上班,医保社保在成都缴纳。
08年6月1日由我们办事处将我夫人的劳动关系改签在了济南,6月份的社保在济南缴纳,之前在成都的医保社保转济南的材料也由我们单位交到了济南劳动保障局,但据我们办事处说当时不予接纳。
09年5月,我夫人产下一女,按国家规定应该获得一部分的生育险。咨询改签后的医保社保的负责人员,说是我们在济南没有缴纳够一年,无法获得该生育险。
请问倪律师,向我这种情况,应该获得该生育险么?
实际上你的问题是一个政策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依据当前的政策,社会保险是不能异地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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