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次完善的就是要签定1999到2029年的土地合同,我想咨询一下,村里是否应该将地补给我?
你好,陈磊律师:
我是青岛即墨人,2000年考上大学,直到2007年研究生毕业,一直是在校学生。根据2004年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七条,虽然我户口不在村里,但依然应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村里从2001年到现在就没有动过地,因此我也没有申请要地的机会,今年村里要继续完善土地承包政策,每人多加0.5亩地,我想借这个机会正好将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补上,但是镇里以我已经毕业2年为借口不给我地。我认为,本该04年就给我的地,却因为村里政策一直没有完善而拖了5年,现在又不认帐。另外,现在全村都无土地承包合同,而此次完善的就是要签定1999到2029年的土地合同。我想咨询一下,村里是否应该将地补给我?
毕业后,户口是否迁回,将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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