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黄险峰律师:
有半年之久,经法院判决3岁男孩子归男方,我每月付给抚养费300元,我由于没有工作,我一直拒付抚养费,他也申请法院执行,都没有结果。他也没有工作,孩子由他妈妈抚养,现在他父亲有病,他想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给我,我也不要这个孩子。现在他在我不同意的前提下私自将孩子送给别人抚养了,而且不让我看孩子。我能起诉他吗?将孩子要回来,继续让他抚养。(我现在没有工作也不能带孩子)能以什么理由起诉?
还有,我不想将抚养权变更给我,他们送养没有走正式手续。我在孩子成人后,再找收养人要回来行吗
位律师回复
可主张小孩的探视权,非经你同意,不能将小孩交给他人收养,且不符合收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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