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挨打就掏钱养他姐姐,请问我该怎么办,我是否可以去告她,如果能告她,我应该以什么理由起诉?
各位律师:
单位某女员工,上班期间对我寻衅,我没有理睬她后,她动手打我头部(先动手),我往前挥动胳膊挡了她一下,她没有站稳后摔倒,导致她右手小手指骨裂,她去医院照了片子以后打110报警,说我把她胳膊捏断,去了派出所做完笔录后,警察让她去做法伤鉴定,她弟弟扬言要打死我,不想挨打就掏钱养他姐姐,请问我该怎么办?我是否可以去告她?如果能告她,我应该以什么理由起诉?
你的防卫行为过当,你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但你现在的情况是,公安机关已经是依据故意伤害要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你就太冤了,建议你在公安机关对拟采取措施前委托律师,及时协调公安机关,说明原委,争取依民事纠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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