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索要5万元的电话录单,现在前合伙人不承认此款是他所用,他弟弟凭借条起诉,前合伙人算不算诈骗?
你好,杨炼培律师:
2008年7月,我提议合伙人一起扩大网吧,但合伙人要本人代他向他弟弟借钱15万,本人写了借条给合伙人的弟弟,2008年11月,合伙人把其50%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承诺拿到转让款后还钱给他弟弟再无条件的把借条还给我,但钱到他手后就消失了,后来以要5万元人民币为条件才还给借条,本人不同意,今天我收到法院的传票,他弟弟凭借条起诉我了!
补充:借条是我写给他弟弟的,款也打到我的账号去了,但钱一部分转账给了合伙人,余下的转给了电脑供货商,全部算作他的投资;合伙生意没有账册,合伙人也没有向我出具证明此款是他所用;但我有证人证词,他索要5万元的电话录单,现在前合伙人不承认此款是他所用,他弟弟凭借条起诉,前合伙人算不算诈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在本案中,建议可报案,同时积极应诉,要求追加对方作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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