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上交的这些财产是否应当归董事长个人所有,(2)如果不是,那么应当归谁呢?
会计师事务所,属财政局挂靠单位,2000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因该所当时成立时财政局没有什么投资,所以改制时所积累的财产,经财政局审计后就没有上交。事务所是该所所长一手创办起来的,改制后其所长又任公司董事长,其他股东都是新来的,而且全是挂名股东。请问律师:(1)改制前经财政局审计后,未上交的这些财产是否应当归董事长个人所有?(2)如果不是,那么应当归谁呢?
位律师回复积累的财产应当归现在的公司所有。
会计师事务所,属财政局挂靠单位,2000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因该所当时成立时财政局没有什么投资,所以改制时所积累的财产,经财政局审计后就没有上交。事务所是该所所长一手创办起来的,改制后其所长又任公司董事长,其他股东都是新来的,而且全是挂名股东。请问律师:(1)改制前经财政局审计后,未上交的这些财产是否应当归董事长个人所有?(2)如果不是,那么应当归谁呢?
位律师回复积累的财产应当归现在的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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