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生效派遣公司该对我履行什么样的义务,我可不可以申请仲裁派遣公司给我相应的赔偿?
我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合同,2008年9月22日开始的,现在用工单位要与我解除劳动关系,请问各位律师用工单位有义务给我赔偿吗?那么我跟派遣公司的合同是否还是生效的,如果生效派遣公司该对我履行什么样的义务?我可不可以申请仲裁派遣公司给我相应的赔偿?
位律师回复用工单位应支付赔偿金。你跟派遣公司的合同有效,派遣公司应为你安排工作或者你在派遣单位未安排新的工作之前,要按照当地的最低标准给予每月的工资。不可以。如果你主动解除和派遣公司的劳务合同,是没有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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