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变相赶我们走的动机,请问公司这种处理方法合法吗,我们可以进行维权并得到应有的补偿吗?
你好,李华平律师:
由于政府进行工业园区整改,要求公司拆迁,公司要求员工签署协议到新工厂(同一个镇不同工业园区)上班并按照新工厂规章制度执行以及可根据新工厂状况工作岗位可能进行变动,不同意者公司拆迁不补偿员工以及做为自动离职处理而且公司亦不做任何补偿费用,由于我们属于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老员工,有些变相赶我们走的动机,请问公司这种处理方法合法吗?我们可以进行维权并得到应有的补偿吗?
按自动离职处理显然不合法,不能协商变更合同的,公司可以解除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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