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由谁提出并主持协商赡养问题的会议呢,是父母还是老大,又或是任何某个均可?
魏律师,您好!
父母已年迈,无劳动能力,且体弱多病,常年吃药,并不间断地住院。而作为子女,该如何一起承担起赡养的责任?子女共6人,3男3女;其中1男老大与其他5个的同母异父哥哥。仅1男老三无劳动能力但生活能自理且能在家照顾父母起居,与父母同住。其余5人均有不同程度的收入的工作,该5人中有3个孩子距离父母远,工作生活在不同的城市。
在外工作的1女老四和1男老六以及无劳动能力的1男老三单身外,其余3人均已成家且育有子女。
针对我们家这么复杂的关系,该如何规定每个孩子的赡养责任呢?
该由谁提出并主持协商赡养问题的会议呢?是父母还是老大,又或是任何某个均可?
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至于如何分摊赡养费法律对此无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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