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女朋友不同意的情况下,请问这样合法吗?
你好,孙秀红律师:
我女朋友07年10月的样子跟某公司签了二年的劳动合同,职位是统计,(她们统计部分了二个部门:一个是办公室统计部A部,一个是车间统计部B部,A部只要上白班,B部要三班倒,合同书上只写了职位为:统计)我女朋友我统计A部上班。
09年年初她们部门主管换了李某(李某原来是公司厂长林某的秘书),09年5月李某随便找了个借口要把我女朋友从A部调到B部,在我女朋友不同意的情况下,请问这样合法吗?
首先单位必须得证明你女朋友不胜任原岗位的工作后方可进行调换,如没有证明并且未得到你女朋友的同意下,单位不可以随便调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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