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应得的赔偿?
你好,张忠山律师:
大师好:
我提一个问题希望大师予以解答,先谢了!
我是一名小学教师,去年(2008年10月10日)因公出差时不幸遭遇车祸,双腿粉碎性骨折,至今未能踩地走路。(医生说要到今年8月份才能行走)。
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车辆负担100%的责任。现对方(肇事车辆)已负担医疗费、营养费等45000余元,后期治疗(做手术取钢板、钢钉)不在此金额内。现肇事车主以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催其结算为由,愿意一次性给我人民币10万元解决此事。也有人说因为我是因公出差时遭遇车祸所以让我找学校方面出面解决。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应得的赔偿?
望大师不吝赐教,不胜感激!
申请工伤认定,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根据伤残鉴定跟对方协商!可以获得双份赔偿,根据新疆工伤保险实施条例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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