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有关的法规,巫山县贸发局这样做合理吗、每年收取七八万元的肉品品质检验费做了什么?
各位律师:
我是一个从事肉品品质检验工作28年的老职工由于政策下岗重组等等原因。至今担负作巫山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的肉品品质检验工作。按现有的政策县贸发局屠管办每头收取2元的品质检验费、钱屠管办收去了。而我县只有我一人从事该工作。而我的工资仍由屠宰场发放。全年没有过节假日。天天上班。而县定点屠宰场的法人。是县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我每月工资600元从来就没有其它的奖金和补助。和我一样在车间工作的动物检疫人员。他们的职称。资历都比我低。他们每头猪收取了8元的宰后检疫费等。按政策是自收自支、工资待遇每月是我的四到五倍。这样合理吗?我想问问有关的法规。巫山县贸发局这样做合理吗、每年收取七八万元的肉品品质检验费做了什么?我想问问长期深夜班有无夜班的补助费。动检每月领的有毒有害补助我是否能够享受。全年365天没假是否应给一点补贴。
找领导反映问题啊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