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文盲,做十万贷款时,借据由原告读给我听,他并没提到这些,原告和借贷人是否构成合伙诈骗罪?
你好,沈明律师:
在2008年10月21日,借贷人李庆飞向原告借一万贷款,我做担保期限一月,未注利息,间隔近两个月,原告与借贷人未找我,至2008年12月7日,借贷人又像原告人借十万元,三人担保,期限一月,担保十万时,原告和借贷人承认已还一万贷款,现在我接到两张传票,一张原告说一万元贷款到期后,借贷人不知所踪,多次找我催要此款,事实原告并未找我,而当时借贷人在家,否则怎么可能在2008年12月7日又做十万元贷款,同时还有一二十个人,为借贷人分别担保,同时借贷人又为别人担保八万。第二张起诉书说要支付违约金1000元每天,我是文盲,做十万贷款时,借据由原告读给我听,他并没提到这些,原告和借贷人是否构成合伙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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