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与他单独联系,律师同志,上诉是此事的基本经过,我该怎么办能拿回我的钱,请您帮帮我好吗?
2008年底本人欲与他合租一套两居公寓。当面交予他3000元现金,并收取收条。过了一周他说房东反悔不出租给我们房子,他再找另外住所供与我合厨。日后我催他,他次次的敷衍我等待。电话不听信息不回。这时我感觉被骗,去他住所找了几次,但他都说第二天或马上归还我的钱,他也不再说租房子的事情了。过后我联系他仍然是联系不上,我只能继续去他住所找他,有一次找到他了,还我600元钱,并恳求小声不要被他朋友知道。
事后,再联系他仍然都是徒劳。事情据最初已经有三个多月了,去他当时住所发现他已搬离,不知去向。但是电话都还可以打通,只是他不听电话。现在我手里有他写给我的收条和欠条,上边有他的身份证号,是西岗区的。我们并没有共同认识的朋友,我当时与他认识是通过一家中介公司,中介公司把他的电话给了我,让我与他单独联系。
律师同志,上诉是此事的基本经过。我该怎么办能拿回我的钱。请您帮帮我好吗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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