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不是应该和本单位协商觖决才对,再一个我可以向单位提出哪些合理的要求?
各位律师:
您好:
我在去年4月30日,发生事故从平房顶掉了下来,造成腰部横3骨折。在今年前又查过未康复。现在还未再查过,经医生说这个2种办法,一个让慢慢的去长,另一个办法做手术。当时单位按自己的规定,医药费用按80%给我报了。在家休息3个月。3个有的工资全发给了我。如今我所在单位分公司要倒闭。我的人员关系要交省公司。我现在向单位提出处理我这个事。单位领导向省公司反应后。单位领导给我回复说,省公司没有费用。让我和以后省公司下来的人员去谈。
请问我现在是不是应该和本单位协商觖决才对。再一个我可以向单位提出哪些合理的要求。未做过工伤鉴定。
你应当向你的单位提出解决工伤问题,应当在破产中解决此问题。如果省公司兼并你的单位,你也可以向省公司主张。但如果你超过一年未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就可能已经过了失效了。建议你立即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了解!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