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责任是同等责任,我这属于重大过失吗?
2008年11月份我在工作时间开汽车和一辆电动车发生交通意外了,造成电动车人受伤,现在电动车人去法院上诉,告保险公司和我老板和我,赔偿方面是谁赔偿的,我要赔偿吗。保险公司赔后。乘下的是我老板负付吗?还是我付的,希望律师们帮帮我,我该如何做呢!如果交强险赔不完,乘下的是我老板赔还是我赔的,这点最重要了,如果老板赔偿了老板有权力追我赔偿吗?交警责任书那里说:我由于横过实线马路进入路口,那个人就从相反方向行使过来在我车头擦过的。还有那条马路旁边还有一条非机动车道的我就是进入那个非机动车道发生交通意外的。结果责任是同等责任。我这属于重大过失吗?本来村路口就是要经过非机动车道才可以进去。我只不过想进去村子里面。
位律师回复主要是老板赔,如果你有过失的,你也要负担小部分赔偿.QQ:138148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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